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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糖尿病共同照護網

「糖尿病」是一種複雜牽涉層面極廣且需要長期照護的慢性疾病,在台灣,20歲以上民眾高血糖盛行率達8%,推估全國目前約近146萬人患有糖尿病。花蓮縣105年糖尿病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73.0,本縣死因排名第四名。

隨著社會醫療技術進步,老年人口日益增多,慢性病也逐年增加中,在台灣,雖糖尿病始終高居十大死因前五名,且更是在過去二十年的十大死因中,死亡率增加最快速的一種疾病;由此可知,糖尿病的醫療成本及所造成的社會負擔相當可觀,糖尿病人的照護,亦成為不容忽視的課題。

為滿足本縣糖尿病人能獲得完善而便利的醫療照護,本局特成立「花蓮縣糖尿病共同照護網」,使各級醫療院所依據共同制訂的診療程及轉診辦法,提供醫療保健服務進而使轄內的糖尿病人皆能獲得優質、持續而完整的糖尿病共同照護品質。爲加強糖尿病患的自我血糖監控,除了本縣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提供醫療及相關衛教諮詢外,尚需透過病友團體間相互的扶持與鼓勵,才能控制好血糖,以「糖尿病共同照護網」為基礎架構,配合推動「全民健康保險糖尿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」加強醫師、護理、藥師及營養衛教之團隊照護,共同提升糖尿病照護品質,並能延緩併發症的發生,更希望經由醫護團隊與個案的努力,遠離糖尿病的危害。

 

 

 


 

綠色是平安、健康、快樂的象徵

此標誌將成為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療診所之共同標誌,
方便民眾辨識安心就診。

另標示中文「糖尿病共同照護網」實乃整合區域相關資源而建立之完整團隊。

 

 

 

 


綠色是平安、健康、快樂的象徵

 


綠塊凹缺似一口吞噬百病,做為醫療保健、生活品質之保證。

 

 

 

 


DM為糖尿病的英文簡稱

 

DM為糖尿病的英文簡稱,藍色的D及綠色的M以優美的線條及活撥的色彩作搭配。

 

 

 

 


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認證基準
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認證基準
中華民國92年1月23日公布
中華民國95年7 月1日修訂公布
中華民國102年7 月25日修訂公布
中華民國103年3 月14日修訂公布
修正後規定
一、為提升全國糖尿病共同照護網之功能,有效運用醫事人力資源,俾利各縣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訂定認證標準及進行相互之認證,特訂定本基準。
二、各縣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之認證標準如次
(一)醫師:
1.內分泌暨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:必須參加「照護管理課程」4小時。
2.其他醫師:必須先通過「醫師專業知識課程」筆試後,再參與診療見(實)習4小時及個案討論會1次。另須參加「照護管理課程」4小時。
(二)護理專業人員:必須先通過「護理專業知識課程」筆試後,再參與護理見(實)習2.5日(或5個半日)。另須參加「照護管理課程」4小時。
(三)營養專業人員:必須先通過「營養專業知識課程」筆試後,再參與營養見(實)習2.5日(或5個半日)。另須參加「照護管理課程」4小時。
(四)藥事專業人員:必須先通過「藥事專業知識課程」筆試後,再參與診療見(實)習1.5日(或3個半日)。另須參加「照護管理課程」4小時。
(五)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認定之專業學會認證之糖尿病衛教合格者:檢附有效期間內之糖尿病衛教合格證書。
(六)其他相關醫事人員:參加「照護管理課程」,得加入糖尿病共同照護網,並給予學分證明。
三、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之專業知識課程筆試,有效期限為3年;認證有效期限及期滿後之展延期限為6年。
四、申請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認證之展延,醫師、護理、營養、藥事等專業人員應於認證有效期限內,參加「糖尿病繼續教育」課程,且須符合下列時數標準:
(一)醫師或藥事專業人員:修習48小時。
(二)護理或營養專業人員:修習72小時。
(三)繼續教育修習時數之有效期限為6年。
五、照護管理課程、專業知識課程及筆試、見(實)習、個案討論會、糖尿病繼續教育等,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規定辦理(如附件一∼五)。
六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得視實際推動情況,修訂本基準。

總計:602439  本月:6121  今日:27    更新日期:2024-04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