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服務方案目的:發現並協助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的個人問題(包括:健康、婚 姻、家庭、財務、法律及情緒等)及協助組織處理可能影響生產力的相關 議題,進而提高團隊凝聚力及整體發展競爭力。
二、對象: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、約聘(僱)人員、工友(含技工、駕 駛)、駐衛警察及臨時人員等。(學校教師以正式教師為對象) 。
三、辦理時程 :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。
四、辦理單位:
- 由本府人事處規劃員工協助方案,並由員工協助方案推動小組及工作圈 小組成員共同推動與發展,並提出改進策略及作法。
-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應依組織特性及同仁需求,系統化辦理員 工協助方案,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各項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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