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間照顧中心誠徵業務承辦人
如果您具以下資格之一:
一、師級以上醫事人員、社會工作師:具有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(以下簡稱長照服務)相關工作經驗。
二、護理師或護士:
(一)護理師:具二年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。
(二)護士:具四年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。
三、專科以上學校,前款以外科、系、所、學位學程畢業,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者:具四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。
四、照顧服務員技術士:具七年以上專任照顧服務員相關工作經驗,並且對於日照有相關工作經驗
薪資:4萬以上
歡迎投履歷12/15日前 請洽陳小姐 038612122-218
或投履歷至slphc09@ms.hlshb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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